這幾天發現很多觀眾誤解了聲押的意思
昨天李義祥被50萬交保
很多網友就留言「不是已經被押了?怎麼又交保」「50條人命耶,怎麼可以交保?」
其實新聞中,我們常看到某某嫌犯「被聲押」
指的是被檢方聲請羈押,聲請是一種法律用語,其實就是申請的意思
還要等法庭審酌
若有必要才會裁定收押、羈押
至於怎樣才是必要?
法官會判斷這嫌犯有沒有串證、滅證或是逃亡之虞
所以下次看到新聞
#聲押:檢方希望把這個嫌犯先關起來,提出申請但還沒確定結果
#收押/#羈押:法庭認為有必要關,裁定後的結果
#交保:法庭認為沒必要關,付一筆錢當保證金就能先回家
其實我不懂法律,但新聞播久大概略懂一些程序
如果有法律人也歡迎補充說明唷